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,优化实验室开放与管理,各二级学院需为其使用的各实验(实训)室指定1名负责人,现将基本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(实训)室填报范围
各二级学院教学、科研所使用的全部实验(实训)室均需要填报负责人。
二、实验(实训)室负责人基本条件
1.所承担的专业教学课程、实验(实训)教学项目与实验(实训)室主要教学功能相符
2.中级及以上职称
3.建议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实验(实训)室负责人
三、填报时间
请各二级学院将负责人个人信息填至《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汇总表》(见附件),于10月17日前发至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。
联系人:薄剑 王欣 89636078
附件: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