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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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中心报告厅使用管理的通知

发表于: 2025-05-29 点击:

各部门(单位):
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中心报告厅的使用管理,确保其高效、安全、有序运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使用管理责任

1.报告厅使用的申请方只能是校内各部门(单位),实行“谁申请谁负责”原则,各申请部门必须对活动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。

2.活动涉及PPT、音频、视频等展示材料的,须提供申请部门审核意见,涉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的,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。

3.严禁擅自变更经审批的活动内容,确保活动内容健康向上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
4.各申请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的时段使用场地,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准时关闭设备。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间,必须提前向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延长原因及具体延长时间段,获批后方可执行。

二、强化活动过程管理

1.各申请部门在使用期间须维持好现场秩序安全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,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并做好事前安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工作。

2.各申请部门若主办各类学生活动,或举办涉及校外人员的校园活动,必须安排至少一名本部门教职工全程在场监督,如遇紧急情况,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,并联系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协助技术处理,及时上报相关部门。

三、做好使用后管理工作

1.活动结束后,申请部门须及时恢复报告厅桌椅原状。

2.认真组织卫生清扫工作,确保环境整洁,窗户关闭。

3.做好安全检查后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管理人员交接完毕方可离场。

四、严肃违规处理

1.对违反规定的申请部门,将暂停其后续使用资格。

2.违规部门(单位)再次申请使用时,须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。

请各申请部门高度重视,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,共同维护好实验实训报告厅的使用秩序。
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所有使用申请均须规范填报新版申请表格(样表详见附件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报告厅临时使用申请表

 

实验实训管理中心

2025年5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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