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校内规章 >> 正文
校内规章

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机房使用管理办法

发表于: 2021-02-02 点击:

鲁管院发〔2021〕 11 号

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机房(以下简称机房)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、师生进行各项教学活动的场所。为实现规范管理、高效运行,协调有序地发挥好各项功能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试行办法。

一、管理部门及职责

学校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是机房的综合管理部门,负责机房的使用审批、统筹安排及运行维护等。

二、使用范围

(一)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内实验教学安排;

(二)学校教学计划外部分实验教学、学科竞赛、技能比赛活动等;

(三)学校有关部门、单位经批准举办的校内活动;

(四)校外单位经批准举办的活动、比赛。

三、管理原则

(一)审批使用或预约使用的原则。未经申请批准或预约成功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。

(二)适当对外服务原则。学校机房管理的宗旨是以师生为本,给全校师生提供满意的上机学习环境。在保证日常教学活动和开放任务的前提下,适当对外服务,充分发挥机房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相关收益用于机房日常运行维护等项目开支。

(三)信息化管理原则。机房管理将以信息化为方向,完善有关设施设备和管理系统,逐步提高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。

四、开放时间

(一)周一至周日,8:30-21:00。

(二)大型活动期间暂停开放,节假日、寒暑假期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使用程序

(一)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内实验教学活动(如调课等)采取即办即用原则,申请部门、单位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后即可使用。

(二)学校各部门、单位使用机房开展教学计划及开放任务之外的各类活动,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,在学校实验室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后方可使用。

(三)校外单位使用机房,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,经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批准后签订《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机房使用责任书》(附件1)、《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机房对外服务合同》(附件2)后按合同规范使用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(一)进入机房人员

1.需使用网络的,必须经过实名认证方可登录使用。

2.机房内严禁吸烟、吐痰、乱扔废弃物;严禁将食品及饮料带入房间,注意保持整洁卫生。

3.机房内不得大声喧哗,保持安静的环境。

4.使用计算机时,应按照正确的方法开、关机,关与开的间隔应大于10秒,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,自觉防止病毒感染。

5.如遇到设备发生故障,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,不得擅自处理。

6.严禁随意移除、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;严禁修改电脑系统设置及口令;严禁上机时间打游戏、浏览有不良内容的网站。

7.爱护计算机及设备,严禁恶意敲打键盘、鼠标及拖拽耳机等设备,严禁擅动设施;凡因个人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的硬件损坏,须照价赔偿。

8.下机时正常关机,将鼠标、键盘、耳机、椅子放回原位,摆放整齐。

9.进入机房人员应对本人人身、财物安全负全责,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不负任何责任。

10.自觉爱护机房内设施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,故意损坏,加倍赔偿。

(二)进入机房单位

1.遵守学校、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相关管理规章制度。

2.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负责活动安排,对参与人员进行使用须知教育、安全教育和机房使用要求教育,落实安全措施,维护活动秩序。

3.使用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将所有设备、设施归位,机房内恢复原样后,与机房管理人员进行交接。

七、如遇学校重要活动,已经审批或预约成功的各类活动视为自动取消。

八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校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
上一条: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

下一条: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

关闭


历城校区: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   邮编:250100
长清校区: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 邮编:250357
版权所有:山东管理学院实验(实训)管理中心
Copyright sysx.sdmu.edu.cn All Rights Reserved